发布时间:2024-01-08 访问数:26
各位老板及财务朋友们,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改善税收营商环境,自2015年,开始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改革,2021年12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试点工作,实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核定、授信、开具、交付、抵扣、入账等服务。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票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全电发票的知识点涉及较多,今天给大家统一整理,记得收藏! 一、开票方 1、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 2、开票方式:2021年12月1日起,试点城市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3、发票交付: ①开票方通过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受票方传输全电发票; ②开票方也可以能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4、红字全电发票开具 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①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②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二、受票方 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累计36个: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了。 收票方式: ①受票方通过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销售方; ②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使用方式: 收票试点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查验渠道: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一、全电发票无联次,不分多用途多联次,无需记账联、发票联等; 二、全电发票无发票代码,全电发票以动态二维码取代纸质发票的发票代码; 三、全电发票无购销双方的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等票面信息,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 四、全电发票无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也没有销售方(章)信息,只有开票人; 五、全电发票无发票章。新版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六、全电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而纸质发票均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 七、全电发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即可,而纸质发票均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才能正常开票; 八、全电发票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无需领用发票即可开票,而纸质发票均需办理发票领用手续才能正常开票。 全电发票部分票样: 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进,优化发票流程管理及服务方式调整,还加强了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税务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的升级。 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金牌搭档,未来发票监管趋势加严,各企业主及财务工作者,要谨防一下几种情形: 1、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电子发票可以打印登记入账,企业将业务发票或费用发票重复登记入账,例如将费用发票,在公司的多个月份里重复记账,或者在不同的公司入账,现在的全国统一发票服务平台,能有效避免发票信息不对称问题。 2、对开发票、环形开票 在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形下,双方或多方互相付款、开票的情形,达到企业少缴或免缴的避税手段,税控管理情形下,行政机关可按虚开发票的情形处理。 3、买发票 企业成本和进项不足时,常常到市面上去购买发票,希望达到避税目的; 但是此类虚开的发票和业务即使入账,企业没有实际的货物收支,三流不一致,一查一个准。 一经查处,省下的那点税款可能要翻倍处罚,而且企业法人、负责人、财务还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4、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与A公司发生的业务,发票抬头写B公司;企业主营服装鞋帽,开的发票确实建材; 卖了10个商品,开票写了20个;以往的这些开票行为不能再发生。 5、到处找发票抵税 部分企业为达到避税目的,会将员工部分工资以费用报销的方式支付,需要员工找票(餐票、车票等),长此以往,企业费用难免出现异常。 6、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大量以个人为抬头的发票报销入账;非直面个人消费者或个人供应商的企业有大量个人抬头的发票,都是稽查重点! 7、费用发票异常 不同企业对于经营费用发生会不同,实际业务发生,加油费、差旅费、服务费、会务费、咨询费、培训费等发票,若企业无实际业务发生却有票入账,或者有实际业务发生,开票项目或金额过高,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可视为发票异常。 8、发票增量、增额异常,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企业实际经营及开票量不符,与同行相比变动异常,长期发票开具金额满额或者偏高严重。 9、频繁作废发票 企业发票频繁作废,大量跨月红冲,发票金额满额或者偏高严重等。 全电发票知识以国家税务总局汇总解析,各省市地区试行政策可能不同,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意见~ 文章素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学堂、正保会计网校。文章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后台删除。 —— END ——01
全电发票试点省市
及开票流程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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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八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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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票统一管理
强化税务秩序